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及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战略拓展的顺利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三、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陈顺华 马知方 鲍航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