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2020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陈顺华 马知方 鲍航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