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迎丰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1,482.05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8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8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838.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22.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1]2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1 | 1.31亿米高档面料智能化绿色印染项目 | 59,000.00 |
2 | 创新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 |
合 计 | 64,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1.31亿米高档面料智能化绿色印染项目 | 28,700.00 | 52,754.14 | 28,700.00 |
2 | 创新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 4,022.00 | 2,782.05 | 2,782.05 |
合计 | 32,722.00 | 55,536.19 | 31,482.05 |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105号《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核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482.05万元。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4、《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5、《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