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本公司系指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系指本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第三条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事项和规范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本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第四条本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第五条子公司在本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本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第六条本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力。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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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公司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董事长候选人、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的提名权;??(二)股东会其他审议事项的决定权。??第七条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子公司《章程》产生,但上述人员的提名应征得本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报备本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子公司的治理及日常运营??第八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第九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除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本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
与本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本公司稳定和高效发展。??第十条子公司对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需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第十一条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经济业务,应按市场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本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内容每年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本公司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并自觉接受本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以便本公司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第十三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子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第十四条子公司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出借资金、提供担保、合资合作等事项。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措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第十六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指导。??第十七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按规定接受本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章审计与监督??第十九条本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第二十二条经本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适用于子公司。??第二十四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应当接受本公司的审计。
第五章内部信息管理??第二十五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信息提供的第一责任人,根据董事长的决定,可以确定子公司总经理为具体负责人。总经理应根据《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明确负责信息提供事务
的部门及人员,并把部门名称、经办人员及通讯方式向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备案。??第二十六条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重大内部信息的接口部门是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对于相关财务信息应同时报送本公司财务部门。??第二十七条子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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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提供所有对本公司形象及公司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子公司董事、经理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内幕信息;??(四)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重大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第二十八条子公司应当在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会
议决议情况提交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第二十九条子公司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交财务报表。??第三十条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实施中的对外投资项目,应当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本公司报告实施进度。项目投运后,应当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产效情况,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10天内书面向本公司提交情况报告。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治理结构由本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确定。??第三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