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我们作为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责,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为靳向煜先生、汪军先生、朱建林先生。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4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靳向煜先生、汪军先生、朱建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独立董事个人简历如下:
靳向煜先生:1980年2月至1985年9月,任华东纺织工学院助教;1985年9月至1999年9月,任中国纺织大学讲师;1999年9月至2008年9月,任中国纺织大学副教授;2004年6月至2007年5月,任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600626)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600527)独立董事;2008年9月至今,任东华大学研究员(教授);2022年12月至今,任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395)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豪悦股份独立董事。
汪军先生:1999年12月至今,执教于东华大学;2017年9月至今,任豪悦股份独立董事;2009年9月至今,苏州华麻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15 年9月至今,苏州多道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2020年4月至2022年2月,安徽
合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2020年10月至今,贵阳多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苏州德夫奥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8月至今,任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2020年11月,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朱建林先生:正高级会计师,1997年1月至今,任浙江正信永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2017年9月至今,任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月至今,任杭州信浩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8年2月至今,任杭州新正信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它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发生无故不参加或连续不参加董事会的现象。2022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次数 |
靳向煜 | 4 | 4 | 4 | 0 | 0 | 否 | 2 |
汪军 | 4 | 4 | 4 | 0 | 0 | 否 | 2 |
朱建林 | 4 | 4 | 4 | 0 | 0 | 否 | 3 |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年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二) 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亿元,无逾期担保情况;无资金占用情况。
(三)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各位高管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六)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现金分红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6,041,51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 421,865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55,619,6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5,619,648元(含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5,226,94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502,372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54,724,5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362,288.50元(含税)。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 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违反信息披露的事项发生。
(十)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2023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一) 董事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公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2022年历次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2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正确行使权利,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献力献策,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坚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靳向煜、汪军、朱建林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