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修订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规则,原公司预案适用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已变更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为衔接配合上述变化,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全文 | 全文 | 1、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表述修订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修订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3、将“中国证监会核准”相关表述修订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与“中国证监会注册”; 4、信息披露媒体增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释义 | 释义 | 更新本次报告期相关表述 |
二、本次发行概况 | (十八)担保事项 | 更新本次发行担保情况 |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更新本次发行审批情况 |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更新2022年财务数据及相关表述 |
修订后的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