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股份(605005)_公司公告_合兴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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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年3月30日,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5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81,550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981,5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04,136,500元变更为403,154,95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098号

2、申报时间:2023年3月31日起45天内(工作日8:00-12:00;13:00-17:

00)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4、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电话:0577-57117711

6、邮件:cwbstock@cwb.com.cn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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