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18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徐骏民先生、黄董良先生和王东光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们及其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全部出席。
公司2020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相关决议的表决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现场工作情况
我们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现场会议的机会至公司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对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及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检查;同时,通过会谈、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并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媒体相关报道,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针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针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行。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其他工作
2020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帮助工作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们会一如既往地认真、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董良、徐骏民、王东光
(本页为《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徐骏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