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的变化情况,《公司章程》有关条款拟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