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背景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文”),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和解释第13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及解释第13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9年12月31日 |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 2020年1月1日 | |
预收款项 | 30,716,652.49 | -30,716,652.49 | |
合同负债 | 30,716,652.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3、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本公司财务报表。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董事会第一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第一届十次会议决议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