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与会人员: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证
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文件,并在“股东大会会议签到册”上签到。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
四、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本次会议召开期间,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简明扼要。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内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 3月15日(周一)14:00
(三)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http://vote.sseinfo.com/home),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098号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0日
(六)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八)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三)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和审议会议议案,股东提问与解答。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五)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六)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现场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现场复会,宣读并签署会议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相关资料。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57117711电子邮箱:ad70@cwb.com.cn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0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4,010万股新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0,1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36,090万元增加到40,1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拟对《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条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合兴集团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795586008C | 第二条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合兴集团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795586008C。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万股,于2021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360,900,000元(叁亿陆仟零玖拾万元)。 | 401,000,000元(肆亿零壹佰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1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