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605001)_公司公告_威奥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198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4年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数量为239人,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威奥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5001证券简称:威奥股份公告编号:2025-020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4年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数量为239人,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22.0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5.02亿元)。致同所2023年度上市公司(含

A、B股)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5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多个行业;致同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截至2023年年末,致同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所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超过8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智能交通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史莉莉女士,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0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乃忠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除下表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姓名自律监管措施日期自律监管措施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自律监管措施情况
赵鹏2024年1月4日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垠艺生物审计项目

3.独立性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4年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为245万元整(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55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整。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董事会拟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致同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予以认可,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相关要求。致同所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拟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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