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年12月
目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 3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4
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召开及表决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股东行使表决权须提前予以登记,登记办法详见我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召开通知。
三、公司证券法务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提问”议程。股东要求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提问,应将有关问题和意见填在《征询表》上,并交大会秘书处登记。问题及意见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大会秘书处取持股数最多的前十位股东的提问。
五、股东提问的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公司董事长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股东大会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提问和发言。
七、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9日14:30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序号 | 议案 | 报告人 |
1 |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袁海洋 |
2 | 股东提问及解答 | |
3 | 大会表决 | |
4 | 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 |
5 |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自2010年至2019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议,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7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
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0名,注册会计师443名,从业人员总数1066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转入112人,转出77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79名。
3.业务规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营业收入28,410.19万元,净资产3,176.00万元,2019年度收入中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入4,392.66万元,客户数量35家,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资产均值68.6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9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受到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5次,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项目 | 事项 | 是否影响目前执业 |
1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8月22日 |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0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会栓、宋志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2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7月10日 |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7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力、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否 |
3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12月5日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7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马燕、单鹏飞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否 |
4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10月24日 |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36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宋俊英、崔利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 否 |
5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3月8日 |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 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6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7月26日 |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5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 | 否 |
措施的决定》 | |||||
7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1月26日 | 厦门商中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1号 《厦门证监局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否 |
8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1月26日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78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马燕、单鹏飞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否 |
9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0月25日 |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81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10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月21日 |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号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韩秋科、李叶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11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5月6日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4号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沈建平、李松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12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0月28日 |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鉴证项目及2018年度商誉减值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8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松清、吴丽丽采取出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 否 |
的决定》 | |||||
13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9月9日 | 潍坊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70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杨光、岳丁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14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2月9日 | 东营正宜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地瑞科森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6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巩平、岳丁振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否 |
15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2月19日 |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商誉专项检查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7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韩秋科、李叶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16 | 行业惩戒 | 2017年11月22日 |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会协【2017】47号《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首席合伙人张增刚予以通报批评,对马燕、石拥军予以公开谴责》 | 否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齐俊娟,注册会计师,2008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利萍,注册会计师,2000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曾作为签字注师负责过证券公司、拟IPO公司的审计工作,2014年至今一直在质控部从事上市公司、新三板、大型国企等复核工作。未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刘富锦,注册会计师, 2016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甘肃国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项目合伙人张增刚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已在上表中列示)。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76.5万元整(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7.5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6.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7.5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