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传媒(603999)_公司公告_读者传媒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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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5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组织所属单位出版物的出版及版权服务、发行(含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连锁经营、展览)、印刷(复制)、进出口相关业务,数字网络出版等新媒体技术开发,印刷设备、纸张、纸浆、玉米淀粉、化工原料、印刷耗材及纸张(纸浆)等制品的批发零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电子阅读设备、旅游服务、会务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组织所属单位出版物的出版及版权服务、发行(含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连锁经营、展览)、印刷(复制)、进出口相关业务,数字网络出版等新媒体技术开发,印刷设备、纸张、纸浆、玉米淀粉、化工原料、印刷耗材及纸张(纸浆)等制品的批发零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电子阅读设备、旅游服务、教育
服务、创意服务、企业形象与企业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及推广,市场营销策划,百货、工艺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食品、保健品销售,医疗器械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文化用品生产、批发、零售,动漫产品制作,投资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及资质的凭有效许可证和资质证经营)。培训、会务服务、创意服务、企业形象与企业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及推广,市场营销策划,百货、工艺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食品、保健品销售,医疗器械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文化用品生产、批发、零售,动漫产品制作,投资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及资质的凭有效许可证和资质证经营)。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或由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股东提名。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不包括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时,公司独立董事、非独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立董事和监事的选举分开进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与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一人,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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