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规定, 企业应在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应当在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将修订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并调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3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