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603997)_公司公告_继峰股份: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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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峰股份: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5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Grammer Aktiengesellschaft(以下简称“格拉默”)。

? 公司本次为格拉默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等值于1.5亿欧元的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为格拉默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75亿元人民币(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4年12月9日汇率折算,下同,含本次)。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格拉默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降低财务费用,格拉默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联合牵头的银团贷款人民币用以置换德国商业银行(Commerzbank Aktiengesellschaft)作为贷款代理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签订的变更协议变更以及不时经变更、修订、重述和补充的贷款协议项下Tranche A部分欧元贷款。

2024年12月10日,公司与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联合牵头的银团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对上述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金额为不超过等值于1.5亿欧元的人民币。本次是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6.75亿欧元和22.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格拉默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格拉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外文):GRAMMER Aktiengesellschaft
成立时间:1983年12月29日
住所:Georg-Grammer-Str. 2, 92224 Amberg
股份总数:15,237,922 股
经营范围:汽车座椅及内饰部件和系统以及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交付、销售

(二)格拉默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1,929,225,238.2412,085,558,597.26
负债总额10,204,118,394.159,632,366,239.01
银行贷款总额3,820,849,063.623,549,387,693.92
流动负债总额5,545,264,263.596,643,743,383.09
资产净额1,725,106,844.092,453,192,358.25
2024年1-9月2023年1-12月
营业收入12,649,993,575.5717,723,289,052.01
净利润-666,383,110.1022,380,081.60

注:上述数据为格拉默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三)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宁波继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继烨”)100%股权,宁波继烨间接持有格拉默88.11%的表决权,格拉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公司

2、被担保人:格拉默

3、债权人: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牵头的银团

4、担保债权本金:不超过等值于1.5亿欧元的人民币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的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额度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融资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是为满足格拉默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降低集团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5.35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5.64%,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关联方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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