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市场及公司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议案提前进行了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需要制定的,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相关业务的开展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效地进一步提升中电电机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资源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
而对其形成依赖。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参考,根据双
方签订的合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将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益建:
吕丹丹:
陈伟华:
日期: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