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电机”、“上市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前20个交易日的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603988.SH,以下简称“中电电机”或“本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15日开市起开始停牌。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1年3月12日)收盘价格为12.48元/股,本次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1年2月5日)收盘价格为11.34元/股,本次交易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10.05%,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累计跌幅为1.24%,证监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指数(代码:883135.WI)累计跌幅为6.69%。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 | 股票停牌前21个交易日 2021年2月5日 | 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1年3月12日 | 涨跌幅 |
中电电机(元/股) | 11.34 | 12.48 | 10.05% |
上证综合指数 | 3,496.33 | 3,453.08 | -1.24%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指数 | 8,973.57 | 8,373.30 | -6.69%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 | - | - | 11.29%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 - | - | 16.74% |
综上,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和证监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指数
(代码:883135.WI)因素影响后,本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的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均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闫明庆 | 周百川 | 章晓钟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