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富清投资有限公司等18名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者“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筹划及操作本次交易事宜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持续贯穿于本次交易的过程始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有关信息披露和保守重大信息秘密的有关规定向相关事宜经办人员做出了提示,提示其对重大资产重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责任;
2、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前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3、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通过实施股票停牌,有效避免了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
4、公司严格限定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避免了内幕信息的泄露。在内部人员的安排上,严格限制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人员范围,除了决策人员及必要经办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接触相关信息,所有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文件均单独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保存。
5、公司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制作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件,内容包括本次交易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主要内容等,相关人员已在备查文件上签名确认。
6、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将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闫明庆 | 周百川 | 章晓钟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