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10:00在无锡市高浪东路77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临2021-061《中电电机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