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603988)_公司公告_中电电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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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电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4-029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王昆王昆徐毅韦军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2015年1995年2009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2008年2004年2006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2015年2010年2009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2023年2022年2020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签署龙磁科技、永信至诚、天坛生物、金房能源、华研精机、中电电机等上市公司年近三年签署龙磁科技、永信至诚、天坛生物、金房能源、华研精机、中电电机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沃顿科技、自然科技、同方健康、中电电机、蓝色星际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朗迪集团、 杭齿前进、天龙股份、 富佳股份、浙江黎明、甬矽电子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度审计报告; 近三年复核晶科能源、东微半导体、国博电子、春晖仪表、美托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晶科能源、东微半导体、国博电子、春晖仪表、美托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中电电机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4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8万元,合计5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审计费用定价是公司依据自身业务体量结合同类型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情况,同时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同时具有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我们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表现,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我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具体报酬。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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