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603986)_公司公告_兆易创新: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时间:

兆易创新: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1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 核查对象为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 2023年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7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7月1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交易区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胡洪2023.5.9050,000
2李曼2023.4.60200
3徐文娟2023.1.11-2023.6.1301,200
4魏诚2023.1.170300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根据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就其买卖公司股票出具的说明,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发生于内幕信息形成之前且是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2023年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