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603986)_公司公告_兆易创新: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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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验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7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邮编:100073电话:(010)51423818传真:(010)51423816

目录

一、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附件

1、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出资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6、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20/F,TowerB,LizeSOHO,20LizeRoad,FengtaiDistrict,BeijingPRChina电话(tel):010-51423818传真(fax):010-51423816

验资报告

中兴华验字(2025)第010029号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

日止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出资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4,059,190.00元,股本为人民币664,059,190.00元。根据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此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01,480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9.18元/股。

由于本行权股票来源均系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故贵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未发生变更。经我们审验,截至2025年

日止,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人数39名,行权股数为1,301,480股,贵公司已收到3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行权款项合计人民币77,021,586.40元(柒仟柒佰零贰万壹仟伍佰捌拾陆元肆角)。

本次行权股票的回购平均价格为85.55元/股,回购成本为111,339,607.33元(壹亿壹仟壹佰叁拾叁万玖仟陆佰零柒元叁角叁分),因此转销库存股成本人民币111,339,607.33元(壹亿壹仟壹佰叁拾叁万玖仟陆佰零柒元叁角叁分),股票期权行权收到的认购金额与回购成本差额为34,318,020.93元(叁仟肆佰叁拾壹万捌仟零贰拾元玖角叁分),相应调整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附件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京兆易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04月06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何卫;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8号楼1至5层101;营业期限:长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3369432Y。贵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储器、微控制器和传感器的研发、技术支持和销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电信设备、手持移动终端的研发;委托加工生产、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本次验资前,贵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64,059,190.00元,股本人民币664,059,190.00元。

二、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出资规定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此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01,480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9.18元/股。截至2025年5月13日,共39名激励对象行权,行权股数为1,301,480股,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均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故贵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未发生变更,激励对象出资后股本结构亦未发生变动。

三、审验结果截至2025年5月13日,贵公司已收到39名激励对象行权款项人民币合计人民币77,021,586.40元(柒仟柒佰零贰万壹仟伍佰捌拾陆元肆角)。其中:货币出

资77,021,586.40元(柒仟柒佰零贰万壹仟伍佰捌拾陆元肆角),于2025年5月13日前(含2025年5月13日当天)逐笔缴存公司在江苏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一般账户32300188000064230账号内。本次股票的回购平均价格为85.55元/股,回购成本为111,339,607.33元,因此转销库存股成本人民币111,339,607.33元,授予股票收到的行权认购金额与回购成本差额为34,318,020.93元,相应调整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4,318,020.93元。

本次行权后贵公司累计股本为人民币664,059,190.00元,占行权后注册资本

100.00%,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金额(元)出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权激励股份343,171.000.05%
小计343,171.000.0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663,716,019.0099.95%
小计663,716,019.0099.95%
合计664,059,190.00100.00%

贵公司已于2025年

月入账,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出资后,转销库存股成本人民币111,339,607.33元(壹亿壹仟壹佰叁拾叁万玖仟陆佰零柒元叁角叁分),注册资本金额未发生变更,股本结构亦未发生变动。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2、贵公司截止2025年5月13日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4,124,105元,贵公司尚未就最新股本变动情况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

3、贵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注册资本人民币664,059,190.00元,股本人民币664,059,190.00元,未经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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