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2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独立董事梁上上先生、董事王志伟(WANG ZHIWEI)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张克东先生为主任委员。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张克东先生、梁上上先生、郑晓东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均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张克东主任委员作为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公司内部及外部审计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3年至今,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2023/2/8四届6次
1.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3/4/14
四届7次
1. 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报告》初稿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初稿的议案
4. 关于审议《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初稿的议案
5.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 关于审议《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初稿的议案
8.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9. 听取内审汇报2022年第四季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2023/4/14
四届8次
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无公司管理层参加的沟通2023/8/10
四届9次
1. 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初稿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听取内审汇报2023年二季度工作
2023/10/18
四届10次
1. 关于审议《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初稿的议案
2. 听取内审汇报2023年三季度工作
2023/11/30
四届11次
1. 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23年度审计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23年年报工作计划》的议案
4. 关于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4/3/28四届12次
1. 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报告》初稿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5.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 听取内审汇报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
2024/4/7四届13次
1. 关于审议《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 听取内审汇报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交流和沟通工作。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同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并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
构保持了密切联系,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公司内部配合外部审计的工作,及时提出具体建议。在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听取外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总结。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事项。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公司内审季度工作汇报、年度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重点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监督公司内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能够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重大经营事项进行规范管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通过定期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及时沟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计划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运用自身会计、财务管理、法律及半导体相关专业知识、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其职权范围内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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