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603977)_公司公告_国泰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6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34,466.095433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杨梓镇马桥村法定代表人:陈祖华经营范围:货物运输、配送、仓储、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制作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宏泰物流45%股权,其他股东方为:自然人潘忠华(占宏泰物流注册资本33%)、张艺博(占宏泰物流注册资本22%)。宏泰物流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国泰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担保期限为三年,自本次担保范围内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以银行审批为准,主债务本息还清后担保自然解除;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宏泰物流担保的余额为2.697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234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和促进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业务发展,帮助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应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提出的银行授信及其担保申请,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宏泰物流向国家进出口银行南昌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担保期限为三年,自本次担保范围

内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以银行审批为准,主债务本息还清后担保自然解除。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34,466.095433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杨梓镇马桥村法定代表人:陈祖华经营范围:货物运输、配送、仓储、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制作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宏泰物流45%股权,其他股东方为:自然人潘忠华(占宏泰物流注册资本33%)、张艺博(占宏泰物流注册资本22%)。宏泰物流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科目2022.12.31/2022年度 (经审计)2023.11.30/2023年1-11月 (未经审计)
总资产587,759,817.15637,109,630.31
净资产342,143,510.22355,532,272.51
营业收入0.0031,907,250.56
净利润-3,128,981.1113,388,762.29
资产负债率41.79%44.20%

三、公司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本公司对国家进出口银行南昌分行向宏泰物流提供的1.3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担保期限:本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三年,自上述担保范围内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以银行审批为准,主债务本息还清后担保自然解除。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宏泰物流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宏泰物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财务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能够进行实时监控和掌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宏泰物流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宏泰物流的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总额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2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8%。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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