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陶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