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603966)_公司公告_法兰泰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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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职能,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1、杨克泉,2004年7月至2012年1月,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任副教授;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在国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13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凯易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今,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任副教授。2004年至今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2021年8月起担任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兼任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陶峰华,1996年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2002年开始创业,2007年创立法兰泰克起重机械(苏州)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2年法兰泰克完成股份制改造后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3、戎一昊,历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科长、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部区域主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股票资本市场部副总裁;2017年至今任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8月起担任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兼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宽创国际文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各委员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与会委员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详细情况,对会议议案展开详细的讨论与分析,最终形成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共审议通过了15项议案。详情如下:

1、2022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共十项议案;

2、2022年7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3、2022年8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共两项议案;

4、2022年10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

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进行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继续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部工作进行了指导。在审阅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时,认为公司内审部门在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内审部门的工作不存在重大问题,并对内审部门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核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2022年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5,759,965.26元。本次利润分配情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分红政策的规定。

(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将短期内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我们认为前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七)关注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022年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我们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强化审计监管职能,确保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有效审计。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杨克泉、陶峰华、戎一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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