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表决通过。
?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法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数量为674,620张,占债权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24.51%。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陶峰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原募投项目“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预计结余的募集资金1.5亿元投入“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表决结果:同意票517,99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76.78%;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00%;弃权票156,63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23.2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益文、李煌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