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5证券简称:大千生态公告编号:2025-063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股东及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行集团”)持有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3,57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副总经理王正安持有公司1,643,19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上述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发行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1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王正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2,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大千生态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出于自身资金需求,新华发行集团计划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4,071,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57,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14,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王正安计划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票不超过410,79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0%。公司于近日收到新华发行集团《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以及王正安《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新华发行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57,2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华发行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00%下降至9.0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王正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0,798股,减持比例占其持股总数的
25.00%,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新华发行集团权益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0.00%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9.00%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持股数量 | 13,572,000股 |
持股比例 | 10.00%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3,572,000股(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王正安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持股数量 | 1,643,192股 |
持股比例 | 1.21%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643,192股(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5月23日 |
减持数量 | 1,357,2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7月10日~2025年9月15日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1,357,200股 |
减持价格区间 | 30.70~43.35元/股 |
减持总金额 | 47,916,541.00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减持比例 | 1.00%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 |
当前持股数量 | 12,214,800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9.00%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王正安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5月23日 |
减持数量 | 410,798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6月27日~2025年9月15日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410,798股 |
减持价格区间 | 31.00~42.08元/股 |
减持总金额 | 13,585,837.02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减持比例 | 0.30%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30% |
当前持股数量 | 1,232,394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0.91%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三、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400006709002350□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后,安徽新华发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10.00%变动至
9.0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357.2000 | 10.00 | 1221.4800 | 9.00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 | 2025/07/10-2025/09/15 | - |
(三)其他说明
、新华发行集团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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