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603933)_公司公告_睿能科技: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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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能科技: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李广培先生、董事王开伟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汤新华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要求,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会议内容
2023/4/26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内审部2022年年度工作总结》。
2023/4/26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内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2023/8/2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内审部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2023/10/2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内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案》; 《公司内审部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
2023/11/27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通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了《进场审计前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沟通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年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要点、重要时间节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过程中的审计重点、审计难点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提交审计报告。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了《初步出具审计意见后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后沟通,对年审的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确认计划的可行性,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同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积极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汤新华 李广培 王开伟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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