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603933)_公司公告_睿能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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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能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解释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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