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能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睿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7年6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534,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47,329,603.78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71,204,396.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下列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一、制造业务募投项目 |
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15,304.94
15,304.94
针织设备控制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3,492.14
3,492.14
二、分销业务募投项目 |
电机控制芯片应用方案开发与推广项目 14,718.89
14,718.89
智能家居芯片应用方案开发与推广项目 8,732.13
8,732.13
工业互联应用方案开发与推广项目 2,277.51
2,277.51
三、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300.00
2,594.83
合 计 |
51,825.61
47,120.44
备注:上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终止实施“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9,348.99万元的用途,用于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已终止实施的“分销业务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项目”。
上述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15,304.94
15,304.94
2 针织设备控制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3,492.14
3,492.14
3 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9,348.99
9,348.99
4 收购上海奇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15,000.00
1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300.00
2,594.83
6 剩余的募集资金 -
1,379.54
合计 | 50,446.07 | 47,120.44 |
备注:已终止实施的“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728.5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348.99万元变更用于“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项目”,仍有剩余的募集资金1,379.54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历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投资期限为历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四、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
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管理层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部负责全面检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七、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睿能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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