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运电路(603920)_公司公告_世运电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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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运电路”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7,964,24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20元,共计募集资金179,305.65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393.06万元(该部分为不含税金额,属于发行费用),持续督导费400.00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77,512.5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4年3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2.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7,700.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

与中信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79,305.6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平方米线路板新建项目(二期)

116,899.81 111,229.95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层板技术升级项目

30,075.70 30,075.703 补充流动资金 38,000.00 38,000.00

合计

184,975.51 179,305.65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4、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

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质押。

5、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保

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

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

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信息披露: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

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保本

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

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的,相关现金管理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及募集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的核查意

见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人对本次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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