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风险可控的、流动性较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安排,公司计划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进行委
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风险可控的、流动性较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风险可控的、流动性较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低风
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对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