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8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天亮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81,5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该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1、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未发生《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
董事会确认公司层面行权条件已成就。
2、除1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符合行权的激励对象共39名。
3、上述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共计920,000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
该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