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603919)_公司公告_金徽酒: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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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永】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史 永)

本人史永作为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诚信、勤勉、专业、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史永,男,1983年9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审计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审计系副主任;北海绩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以现场方式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以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份列席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认真审阅,结合自身专业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史永33001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情况

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有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均投出同意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就财务审计、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提升,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交流,维护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参加业绩说明会,了解公司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加强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了解公司治理情况、经营状况等事项,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法定表决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会议材料,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自己的合理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法务部工作人员均积极配合,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执行高效、准确,应披露事项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本人对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明确的独立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阅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审阅了公司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的定期报告的格式、内容和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等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提名、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认为相关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审阅了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对待每一项提交至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充分发挥会计、审计专业经验与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强化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的交流机制,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围绕公司战略规划、业务拓展、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专业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全面、精准的参考依据,助力提升公司决策水平与经营效益。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全方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史永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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