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603919)_公司公告_金徽酒: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甘培忠(离任)】

时间:

金徽酒: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甘培忠(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甘培忠)

本人甘培忠作为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诚信、勤勉、专业、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甘培忠,1956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咨询委员、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认真审阅,结合自身专业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甘培忠11001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情况

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有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均投出同意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就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提升,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交流,维护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的投资者提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了解公司治理、经营状况等事项,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权利,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的疑问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执行高效、准确,应披露事项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本人对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明确的独立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对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续租办公用房、采购智能化酿酒设备、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对《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安排,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事项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状况、债务和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强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认为报告的格式、内容和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等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

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认为相关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薪酬(津贴)标准提案,以及核心管理团队2023年奖励薪酬分配提案,认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薪酬(津贴)标准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经营情况,核心管理团队2023年度奖励薪酬分配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符合公司绩效管理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独立董事:甘培忠2025年3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