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3919 | 证券简称:金徽酒 | 公告编号:临2025-010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67,271,414.99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708,024,612.07元,减去2023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197,167,099.53元(含税),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978,128,927.53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507,259,99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428,943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以496,831,054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48,415,527.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00%。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本次拟分配现金股利248,415,527.00元,加上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金额192,806,177.02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41,221,704.02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13.67%。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8,415,527.00 | 197,167,099.53 | 152,177,999.1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8,148,488.46 | 328,862,305.61 | 280,242,491.81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978,128,927.5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97,760,625.6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不适用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32,417,761.9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97,760,625.6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现金分红比例(%) | 179.82 |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97,760,625.6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决策程序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 2025年3月22日 |
?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