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603906)_公司公告_龙蟠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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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的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需要,同意选举康锦里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同时,自康锦里的任期开始之日起,吕振亚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年10月30日,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

报告期内,在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耿成轩、叶新、董事吕振亚3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耿成轩担任。在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之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耿成轩、叶新、康锦里3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耿成轩担任。人员构成均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

席了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各委员未对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议案
2024年1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2024年1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状况初步审计意见暨业绩预告的议案》
2024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6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8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9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调整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24年10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12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公证天业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认真听取、审阅了公证天业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优势的基础上,与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和时间安排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年度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在全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执业质量的基础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和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马施云”)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聘用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提议聘用大华马施云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构。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或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督促指导公司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开展审

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覆盖全面、执行有效,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监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确保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持续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与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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