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2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球战略布局的需要,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业链上的项目研发、市场拓展、产品量产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同时提高公司的海外影响力与整体竞争力,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PT AKASYA INVESTASI INDONESIA、AISIS ALLIANCE L.P.及LBM NEWENERGY (AP) PTE. LTD.于2024年12月20日共同签署了《关于LBM NEWENERGY (AP) PTE. LTD.之A轮融资股份的认购协议》与《关于LBM NEWENERGY (AP) PTE. LTD.之股东协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公告》(2024-131)。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一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石俊峰先生择机确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