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7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8046号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永创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永创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永创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永创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永创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创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3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38.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2元,共计募集资金31,5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60.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929.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88.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540.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98号)。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2,170手,每手面值为人民币1,0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1,21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37.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179.2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
的外部费用231.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948.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92号)。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10,547手,每手面值为人民币1,0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1,054.7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25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9.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034.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1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0,540.94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1,071.49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429.3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注] | C1 | 2,901.4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6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3,972.9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431.9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差异 | G=E-F |
[注]本期项目投入中0.62万元系本公司“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账户销户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9,948.1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0,671.9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083.2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60.9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5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注] | D1=B1+C1 | 51,032.8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084.7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差异 | G=E-F |
[注]累计项目投入中9,410.69万元系本公司“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0,034.8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7,350.6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417.07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1,235.9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47.44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8,586.5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564.5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3,012.8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012.85 | |
差异[注] | G=E-F | 10,000.00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012.85万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13,012.85万元差异10,000.00万元,系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荡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古荡支行1)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余杭支行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1)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后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浙江永创机械有限公司增资35,855.45万元,用于实施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分别与浙江永创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余杭支行2)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荡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古荡支行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2)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后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增资427,54.70万元,用于实施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分别与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联合银行古荡支行1 | 201000203539652 | 已销户 | |
合 计 |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建设银行余杭支行1 | 33050161743500001967 | 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1 | 19042501040016633 |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余杭支行2 | 33050161743500001966 | 已销户 | |
合 计 |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联合银行古荡支行2 | 201000313664316 | 21,998,080.38 | |
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2 | 19042501040021948 | 2,974,214.27 |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 | 33050112486900000138 | 5,156,160.59 | |
合 计 | 30,128,455.2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3年12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0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5日,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募集资金净额 | 累计已投入金额 | 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尚需支付的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 | 499,481,116.05 | 412,605,053.00 | 10,448,606.57 | 3,625,124.33 | 93,699,545.29 |
上述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3年12月5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6日和2024年8月28日转出节余资金94,080,346.12元、540.41元和26,047.51元,实际转出的公司节余资金合计94,106,934.04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包括:
(1)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
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既有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通过优化项目厂房建设方案,降低了厂房的单位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 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鉴于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本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公司已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93,699,545.29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94,106,934.04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1. 经公司2019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 经公司2020年1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3. 经公司2021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4. 2022、2023、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总投资为59,598万元,其中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14,127.50万元以自筹资金投资,剩余固定资产建设投资45,470.5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为30,540.94万元,2018年9月起项目开始建设,原承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
[注2]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原承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由于配合政府规划要求工程实施延后,同时物资采购、物资运输以及施工人员流动等外部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工程实施进度。公司已于2023年9月完成该项目厂房建筑工程建设,并于2023年11月22日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设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设备投入已完成
[注3]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于2023年11月完成厂房建筑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本年度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0年4月26日,本公司已经向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投入自筹资金3,158.10万元。2020年4月2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3,158.1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 经公司2020年1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0年8月20日,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已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16日,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经公司2020年1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需要,2021年3月29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提前归还。2021年8月11日,剩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经公司2021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2022年3月18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已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 经公司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2年12月5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提前归还。2023年3月9日,公司将剩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1. 经公司2020年1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余额为15,000.00万元。2021年1月15日,公司购买的上述15,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2. 经公司2021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3. 2022、2023、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注1]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经公司2023年12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0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93,699,545.29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
[注1]经本公司2023年12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优化项目厂房建设方案,降低了厂房的单位建设成本和费用,将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节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节余募集资金9,410.69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因工程实施过程中物资采购、物资运输以及施工人员流动等外部因素导致工程略有延迟。2022年6月16日,该项目的厂房建筑工程已经完工,设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设备投入已完成[注3]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厂房建筑工程于2022年6月建设完成,本年度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 经公司2023年3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需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3年3月9日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经公司2023年3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需要,本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经公司2024年3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需要,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4日和2024年12月18日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和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经公司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为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的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华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变更为杭州市临平区东至临平街道石坝社区土地,南至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西至顺达路,北至规划康信路。除上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以外,投资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上述变更事项已于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前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注2]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4年12月末厂房建筑工程建设完成,设备分期投入且设备购置及安装款项尚未支付完毕,本期末投资建设刚完成故本期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