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晨光股份股票代码:603899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488号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488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469号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469号7幢902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469号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469号7幢901室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陈湖文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88弄5号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五:陈湖雄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88弄5号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陈雪玲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88弄5号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股份变动性质:因主动增减持及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综合导致持股比例减少至触及5%整数倍刻度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0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第一节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主动增减持及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综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由624,100,000股下降至598,630,758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7.8370%下降至65.0000%,触及5%整数倍刻度线的情形。 |
晨光集团 | 指 |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科迎投资 | 指 | 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
杰葵投资 | 指 | 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607802334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陈湖雄 |
注册资本 | 30,000万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金钱公路3488号-4幢 |
成立日期 | 2007-05-10 |
营业期限 | 2007-05-10至2027-05-09 |
主要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及相关业务咨询,国内贸易(国家专项审批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姓名 | 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488号 |
2、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5695956433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陈湖文 |
出资额 | 1,480.7813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1-02-18 |
营业期限 | 2011-02-18至无固定期限 |
主要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商 |
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469号 |
3、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569595619J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陈湖雄 |
出资额 | 1,461.8138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1-02-18 |
营业期限 | 2011-02-18至无固定期限 |
主要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469号 |
4、陈湖文
5、陈湖雄
姓名 | 陈湖文 |
曾用名 | 陈升贤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44052419700711**** |
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88弄5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姓名
姓名 | 陈湖雄 |
曾用名 | 陈升明 |
6、陈雪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陈湖文、陈湖雄及陈雪玲三姐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晨光集团100%股权,同时分别持有公司1.48%、1.48%、0.68%的股权。陈湖文在科迎投资中出资比例为79.33%,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湖雄在杰葵投资中出资比例为73.34%,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具体详情如下: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44052419700711**** |
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88弄5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是 |
姓名
姓名 | 陈雪玲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44052419671016**** |
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88弄5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发行并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减持使得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6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了《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拟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本报告书签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时间 | 变动方式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
2020年5月29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 | / | 被动稀释,减少0.5433% |
2020年8月25日 | 大宗交易减持 | -8,225,000 | 减少0.8869% |
2021年1月15日 | 大宗交易减持 | -18,400,000 | 减少1.9840% |
2021年5月27日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 | 被动增加0.0258% |
2021年6月3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 | / | 被动稀释,减少0.0479% |
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2日 | 集中竞价增持 | 3,000,058 | 增加0.3234% |
2022年5月26日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 | 被动增加0.0567% |
2023年6月9日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 | 被动增加0.0235% |
2024年6月11日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 | 被动增加0.1942% |
2025年6月5日 | 变更回购用途用于注销 | / | 被动增加0.2017% |
2025年7月28日 | 大宗交易减持 | -1,844,300 | 减少0.2003%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0年3月3日) |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36,000,000 | 58.2609 | 536,000,000 | 58.1995 |
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 | 18,850,000 | 2.0489 | 14,662,558 | 1.5921 |
务所(有限合伙) | ||||
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 18,550,000 | 2.0163 | 14,493,900 | 1.5738 |
陈湖文 | 22,800,000 | 2.4783 | 13,609,300 | 1.4777 |
陈湖雄 | 17,100,000 | 1.8587 | 13,609,300 | 1.4777 |
陈雪玲 | 10,800,000 | 1.1739 | 6,255,700 | 0.6793 |
合计 | 624,100,000 | 67.8370 | 598,630,758 | 65.0000 |
注:以上各明细数相加之和与实际合计数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四位小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二)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方式及定价依据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三)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2日期间,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000,05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76亿元。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其他权益变动的情形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公司名称 | 在其他公司任职 |
陈湖文 | 晨光集团 | 总裁 |
科迎投资 | 普通合伙人 | |
上海晨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
上海晨光三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陈湖雄 | 晨光集团 | 董事长 |
杰葵投资 | 普通合伙人 | |
上海晨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
上海晨光三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陈雪玲 | 晨光集团 | 董事 |
上海晨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
上海晨光三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五)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陈湖雄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陈湖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陈湖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陈湖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陈湖雄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陈雪玲
日期:2025年7月28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 |
股票简称 | 晨光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8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一 |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488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二 | 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469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三 | 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3469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四 | 陈湖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五 | 陈湖雄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六 | 陈雪玲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主动增减持以及公司发行并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624,100,000股持股比例:67.8370%(占当时总股本)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598,630,758股持股比例:65.0000%(占当前总股本)变动数量:-25,469,242股变动比例:-2.837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3月3日至2025年7月28日方式:主动增减持以及公司发行并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所致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陈湖雄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陈湖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陈湖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陈湖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陈湖雄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陈雪玲
日期: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