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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6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权,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潘飞先生、独立董事俞卫锋先生和董事陈湖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潘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主要就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届次议程
2024年3月20日2024年 第一次会议1、与会计师、公司治理层对2023年年报初步审计结果进行沟通 2、审议《2023年度审计部工作总结》 3、审议《2024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2024年3月28日2024年 第二次会议1、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审议《2023年度审计报告》 3、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关于确定2023年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4月25日2024年 第三次会议1、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8月27日2024年 第四次会议1、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 第五次会议1、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10年至今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状况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审计委员会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内控审核的计划、内控有效性测试和穿行测试的具体要求、待改进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内控审核期间也未发现存在其

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在年度审计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对于立信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了审查,听取了该所关于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其审计中关注环节的汇报。在进场审计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审计进度。审计委员会通过多次与立信审计团队进行沟通交流并听取汇报,认为立信审计团队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认可2024年度内审工作完成情况,同时督促审计部严格按照年度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补充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内容涵盖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及预算管理、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为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及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四、 总体评价

2024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依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经验,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在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行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履职,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的监督,加强对管理层、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的协调与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潘飞、俞卫锋、陈湖文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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