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应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前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8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属于“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执行解释第18号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调整数 |
营业成本 | 1,470,719,345.23 | 1,481,518,282.85 | 10,798,937.62 |
销售费用 | 291,983,810.47 | 281,184,872.85 | -10,798,937.62 |
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调整数 |
营业成本 | 732,326,808.97 | 740,632,680.72 | 8,305,871.75 |
销售费用 | 75,955,934.45 | 67,650,062.70 | -8,305,871.75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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