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永智能(603895)_公司公告_天永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天永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4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良龙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长,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授信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月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