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荣俊林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授信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