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4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9,300,000.00股,发行价为18.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76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830,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1,938,4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8]第0000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70,556,898.12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2,741,270.76元;本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24万元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678,301.96。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310069079018800066779,该专户仅用于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6630188000286806,该专户仅用于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8年1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310069079018800066779 | 活期 | 13,354.3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 | 36630188000286806 | 活期 | 3,664,947.60 |
合计 | 3,678,301.96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度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使用的自筹资金2,274.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2023年度1-6月,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4月16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020年3月26日和2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8月27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020年8月26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3月27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2021年3月2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6,2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10月26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8)。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
2022年4月28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5)。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4月29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0月26日,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348.00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已批准的人民币13,000万元额度基础上再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2018年5月15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8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3月13日,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将原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化,计划建于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自有用地上。同时,拟变更原项目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999号,公司租赁的面积为3,000平方米工业厂房内,现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计划自建的厂区内。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不变。
以上募投项目变更,海通证券已于2019年3月12日出具《关于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并已于2019年3月29日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和“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作出相关延长。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作出相关延长。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作出相关延长。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二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作出相关延长。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29日
附件1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2,193.8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24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259.5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055.69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8.76%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 | 否 | 15,768.82 | 15,768.82 | 15,768.82 | 0.21 | 5,933.16 | -9,835.66 | 37.63 | 2023年12月 | 否 | ||
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 | 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 | 9,259.53 | 9,259.53 | 9,259.53 | 78.51 | 3,959.78 | -5,299.75 | 42.76 | 2023年12月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3,935.61 | 3,935.61 | 3,935.61 | 4.52 | 3,932.87 | -2.74 | 99.93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3,229.88 | 3,229.88 | 3,229.88 | 0 | 3,229.88 | 0 | 10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32,193.84 | 32,193.84 | 32,193.84 | 83.24 | 17,055.69 | -15,138.1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一)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 该项目是2015年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并考虑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进一步扩大各业务的经营规模,形成动力总成、焊装、发动机测试及试验服务等多个业务线条覆盖汽车智能装备行业。因受下游汽车行业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且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下游客户对柔性制造、智能工厂等先进系统集成技术的工艺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公司在不改变产能提升和自动化水平的前提下,对具体工艺改进需求进行了审慎选择。为保障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公司适当控制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以适当投资进程满足客户及市场的需求。基于以上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投资进度。 (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供应链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同时该募投项目阶段性验收也有所延迟,导致项目进度未达预期。 (三)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 2019年3月,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来的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999号租赁工业厂房内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公司自建的厂区内。原计划项目建成后,计划在机器人技术、影像检测技术、变频与伺服控制技术、MES系统开发、可重构技术、工程仿真技术等方面开展系列研究,巩固公司的技术优势。该研发中心的设计结构较为复杂、技术研发难度较大,使得与研发中心与MES系统相关的设备购置及软件实施计划部分尚未进行,募 |
投项目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8年3月1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使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4.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大华核字(2018)001678号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说明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说明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五说明 |
附件2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日期: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止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 | 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 | 9,259.53 | 9,259.53 | 78.51 | 3,959.78 | 42.76 | 2023年12月 | 否 | ||
合计 | 9,259.53 | 9,259.53 | 78.51 | 3,959.78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19年3月13日,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将原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化,计划建于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自有用地上。同时,拟变更原项目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999号,公司租赁的面积为3,000平方米工业厂房内,现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计划自建的厂区内。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不变。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供应链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同时募投项目阶段性验收也有所延迟,导致项目进度未达预期。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