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市润科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科欣”)持有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芯微”)股份28,268,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润科欣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37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润科欣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期间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厦门市润科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不适用 |
持股数量 | 28,268,940股 |
持股比例 | 6.75%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8,268,94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厦门市润科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8,378,0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2%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189,0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378,0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6月13日~2025年9月12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的股份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注:1、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37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润科欣承诺如下: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合伙企业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期间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本合伙企业任意年度可减持份额而未减持的股份数额可累积至以后任意年度减持。
(
)自瑞芯微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合伙企业每年减持的瑞芯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持有的瑞芯微股份总数的25%,本合伙企业任意年度可减持份额而未减持的股份数额可累积至以后任意年度减持。所持股
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本合伙企业无减持瑞芯微股票意向;所持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合伙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