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603893)_公司公告_瑞芯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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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8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6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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