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03888)_公司公告_新华网: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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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4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192,297.8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7,306,611.7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79,885,686.1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24日到位。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年10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公司和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9月,公司和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直属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11050160590000000561本次注销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0506230000000336000001正常使用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0506230000000336000002正常使用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0506230000000336000003正常使用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0506230000000336000004正常使用
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51050140613700001360本次注销
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32050159890000000194本次注销
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直属支行44050158330300000475本次注销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和“成立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近日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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